还记得
今年3月份
北海“网红”三角梅被砍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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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执法部门依法对“砍花人”赖某作出
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赖某也在被砍三角梅原址
重新栽下多棵新的三角梅
↓↓↓记者从东街执法大队处了解到,3月26日,东街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协同绿化管理站及媒体工作人员一行6人来到涉事商店门前,原本盛开正艳高约5米的3株三角梅的枝干花叶不见了,原地种有3株高约30厘米的三角梅茎干。
执法人员询问涉事商店店主赖某,赖某称门前3株网红三角梅是他种植培育的,于3月18日移植出来送给朋友栽种并在原地重新种植了3株三角梅。赖某承认移植三角梅前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就当事人赖某涉嫌移植城市树木向其发放了调查通知书并当即开展调查取证。
“网红”三角梅被砍前,盛开正艳。(资料图)方晓淦摄经观察对比发现,现有三角梅茎干的地径明显小于原来三角梅茎干的地径。同时,赖某提供了3月18日店铺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当天上午十时左右赖某组织几名工人移植三角梅。4月1日,赖某提供了3株网红三角梅现状照片,照片显示这3株三角梅受轻微损伤,已被移植存活。
赖某擅自移植城市树木的行为违法了《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赖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的行政处罚。近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三角梅现况如何?我们一起来看看——6月16日,记者再次走访东海街,发现涉事店铺门口的三角梅重新栽种了起来,虽不如之前的繁密茂盛,但也焕发欣欣向荣的景象。
重新栽种的三角梅绿意盎然。
赖某说,他对砍伐三角梅一事的发生感到十分后悔,在执法人员的普法下,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早前又种下了新的三角梅,未来他将会更用心地去培育,将新的三角梅栽种得更加漂亮,等到东海街的三角梅重现烂漫时,欢迎更多市民来打卡。
赖某重新栽种的五色梅。
《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市第一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规范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管理手段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对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绿化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市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条例》与每个北海人都息息相关我给大家划划《条例》里的重点↓↓↓《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城市内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的用途,修建通行道路、铺设硬化地面或者设置停车场●擅自砍伐树木的,可以按被砍伐树木的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攀折树枝、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擅自采摘花果这些行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树木是为了美化环境、扮靓城市给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环境广大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护城市树木共同守护城市之肺除署名外照片由范德茵摄?审核:方晓淦?网络编辑:范德茵?校对:詹燕萍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